• 登录个人中心
  • |
  • 无障碍
  • |
  • 繁体
  • |
  • 加入收藏
  • |
  • 关怀版
辟谣声明
  近日,一篇名为《职工注意!2024年起,职工医保缴费将彻底改变》的文章和相关截图在部分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上传播。经核实,文章中“职工医保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将不再有自己的医保账户”等相关内容纯属造谣。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通过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切实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仍然保留,保持3个“不变”。一是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改革前的历史结余和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余仍然归个人所有,用于个人及家属的医疗费用等支出,且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二是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仍然全额划入个人账户。三是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个人账户资金仍然由统筹基金划入。目前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上半年普通门诊统筹惠及职工医保参保人11.24亿人次。网上流传的“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相关文章内容和截图完全是造谣,我们保留追究相关造谣者责任的权利。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63841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
(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
邮箱:bjxs555@163.com

黔ICP备05002319号 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021号 网站标识码: 5205000011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Chrome、
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
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