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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郝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基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议设置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基金的建议表示肯定和感谢,局认为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提议,旨在保障母婴健康,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水平,符合国家卫生健康战略和民生保障政策的方向强调母婴健康是公共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专项救治基金有助于缓解经济困难家庭的医疗负担,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成功率,对于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由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设置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基金的建议,我局认为此项措施可以作为现行保障和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有明确规定,如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属于其他支出事项,须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目前难以落实。对于其他行政部门或社会慈善机构等设立的此类专项救助基金,我局将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并做好医保报销与救助待遇发放的衔接等工作。

最后,关于目前对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待遇政策,妇有每600元产前检查费可以报销,且支持与普通门诊叠加享受;新生儿实行90日动态参保,使用出生证号等信息参保,按400/人的标准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纳入医保报销;除享受统一的普惠待遇政策外,0-6周岁的婴幼儿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费用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后进行报销。属于特殊困难群体的,仍然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报销倾斜政策,即:起付线较普通人群减半,各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88

(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朱贤文;联系电话:1398455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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