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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妇联界别: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满足患者就诊需求减轻患者负担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由市级统筹,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一是医保部门能够快速扩大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范围,将县级二级医疗机构纳入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定点医院,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落实质量管理工作。二是建议将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持续推进医保三目录中诊疗项目的更新的建议,并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诊疗项目与内涵相匹配。

一、目前我市已完成对医疗机构开展的日间手术收集,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8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送已开展的日间手术,待组织专家进一步研判后邀请有关部门座谈协商,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目录,拟在《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相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毕市医保通〔202149号)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现已草拟了初稿,待讨论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根据市医保局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签订的《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参保人员在乙方住院期间暂缺病情所需药品或检查服务能力时,经所在科室主任和住院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报乙方医保部门备案后可院外购药品或院外检查,属于贵州省三目录范围内的费用须录入本次住院费用一并处理。药品价格高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格、诊疗项目价格高于本院收费标准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负担。病人医嘱及病程记录需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费用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目前我市执行的是《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汇编目录》,目录的制定权限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目前市级医保部门暂无目录的制定及调整权限。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结合你们的建议,积极向国家、省医保局争取支持。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4722

(主动公开)

(联系人:欧雪丽;联系电话:0857-82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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