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毕节市麻风患者调整报销比例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毕节市麻风患者调整报销比例的提案,因国家层面上已消灭了麻风病,目前,国家和省医保局对麻风病没有新的政策规定,原未废止的毕节地区卫生局、毕节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麻风病患者及受累者医疗和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毕署卫发〔2011〕177号)应继续有效和执行。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黔府办发〔2024〕19号)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将全省执行统一的待遇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朱贤文;联系电话:1398455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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