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纳入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49号)中,已将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纳入了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且明确了申办冠心病门诊慢特病的办证标准,而冠心病介入治疗是一种治疗方式,不是一个病种。按照黔医保发〔2021〕49号要求,各地除原保留病种外,全省执行统一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希望您能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朱贤文;联系电话:139845588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