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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运行图 (2021年版)

一、行政处罚

1.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的处罚

2.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的处罚

3. 对单位和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的处罚

4.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5.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6. 对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和迟延缴纳的处罚

7.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缴费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8. 对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

9.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

10.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等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

11.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等不规范管理行为的处罚

12. 对参保人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处罚

13. 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的处罚

14. 对违法定点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15. 对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处罚

16.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处罚

17.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处罚

18.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19.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20.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21.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22.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23.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24.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25.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处罚

26.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处罚

27.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28.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29.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30.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31.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32.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33.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处罚

34.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处罚

35.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36.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37.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38.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39.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42.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41. 在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违反《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

42. 在医疗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43.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行为的加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三、行政检查

44. 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45. 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监督检查

46. 在医疗保障范围内对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47. 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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