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五楼,邮编:551700,电话:0857-8253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盯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医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文件、政民互动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以及权责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312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27条;财政信息11条;人事信息12条;规划计划1条;权责清单5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8条,信息公开制度3条;通知公告45条;专栏信息158条;工作动态92条。“毕节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毕节医保”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3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知晓度。一是印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工作方案》、《毕节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工作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规范内容,提高质量。编制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规范公开内容及标准,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对照《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对照《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在新增“回应关切”和“网上调查”板块的基础上,持续更新内容,增设了“作风建设专栏”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进一步推进“毕节医保”政务微博和“毕节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展,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有效管理,及时、全面地推送各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2021年,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15条,截止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达257590人次,新增用户18120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方案》、《毕节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毕节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对全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实施政务公开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每年12 月底前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四是强化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益组织 |
务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业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专业性比较强,需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个人综合素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照省、市相关要求,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四是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建立系统、科学的工作操作规范和管理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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