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2023年,共计办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261件,开展行政检查2671次。2023年市本级共立案查处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18起,办结11起,撤销企业资质4家。对执法案件进行全覆盖回访,回访满意率100%,无申诉、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处罚适当。通过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双公示等平台公示执法信息,依法对执法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切实做到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3年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以及涉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组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脱产行政执法培训为期3天两期培训,共计培训100余人,通过专家讲课、视频教学、培训考核等形式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积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等共25人完成省司法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的网络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水平。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时足额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共111项。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及时清理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发布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外公布。组织清理代市政府起草和本部门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19件,保留15件,宣布实效3件,宣布废止1件,现行有效3件,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对《毕节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调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将法制审核人员调整为3人,其中1名同志具备法律职业资格、2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培训考试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各县区住建部门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本年度先后开展2次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卷宗50余件,根据评查所发现问题,除现场督促整改外,同时对存在问题反馈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县区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卷宗,同步转发各县区借鉴学习。三是建立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应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毕节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行执衔接、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协助执行工作制度。开展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件。下达行政执法监察建议书16份。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监督人员短缺。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参差不齐,执法监督人员数量紧缺。
二是执法监督指导有差距。对县区住建部门执法监督主要以案卷评查为主,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
三是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执法监督点多面广,日常监督主要精力侧重于安全检查,对于行业系统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等监督较少,方式和手段也缺乏创新,监督力度和监督质效都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对各县区行政执法文书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通过评查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是认真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对各县区住建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开展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继续行政执法督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对县区督促和指导工作。抓好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培训、行政执法大练兵、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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