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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0〕3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1.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围绕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重点任务,紧盯2020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目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民生保障目标,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市住建部门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三大战略行动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通过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营造“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数字信息科,其他相关科室)

2.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我局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应充分利用在线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展开解读,及时准确的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数字信息科,其他相关科室)

3.围绕住建领域,加强舆情回应。对本局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因政策文件出台引发的舆情,应积极组织回应。对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切实履行第一回应主体的职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将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数字信息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管理科、燃气供热科、综合执法支队,其他相关科室)

4.创新解读回应方式。丰富回应政策的解读形式,积极探索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措施,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又要言之有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自说自话、答非所问,引发次生舆情。(责任科室:办公室、数字信息科,其他相关科室)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

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预期效果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科室:数字信息科,其他相关科室)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数字信息科,其他相关科室)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为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住建领域在脱贫攻坚战中采取的措施,及时公开我局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情况等相关信息,主动发布和解读信息措施。(责任科室:农村危房改造办、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和“信用中国(贵州毕节)”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各相关科室,政务中心住建窗口)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等的信息公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管理科)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其他相关科室,政务中心住建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本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数字信息科,负责牵头做好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有关工作,每年至少要向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提升工作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培训,帮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依法公开本部门“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接受考核评估,将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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