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约定按月提取的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现在可以采用“先还后提”的方式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了,下面为大家介绍该业务。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先还后提”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提取申请人筹集资金先行偿还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商业住房贷款,在提前还款后30日内凭还款入账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01
办理要求
(一)缴存职工已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约定按月提取业务。
(二)同一笔住房贷款在12个月内只能办理一次提取(夫妻双方同时办理提取的按一次提取计算)。
(三)须在提前还款后30日内凭还款入账凭证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大于还款凭证提前还款额。
02
办理资料
(一)身份证。
(二)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次提取时提供)。
(四)《借款合同》(第一次提取时提供)。
(五)贷款银行确认还款入账的凭据。(凭据有效期一个月)。
(六)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贵州省外的须提供购房地户籍资料或夫妻其中一方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03
办理渠道
线下:职工可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85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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