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毕节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2024年度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4.《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黔西农商行等六家金融机构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5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1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20家,净增单位494家;新开户人数2.18万人,净增人数0.75万人;实缴单位5,830家,实缴人数29.24万人,缴存额52.5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88%、2.96%。2025年末,缴存总额482.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3%;缴存余额172.58亿元,同比增长8.2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5年,12.6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9.43亿元,同比下降1.4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98%,比上年减少3.3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09.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21.0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7.24%、8.77%。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15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6万笔349.46亿元,贷款余额155.2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22%、6.40%、1.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93%,比上年末减少6.2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91笔19,730.4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4,189.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4,297.9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当年贴息额22.72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623笔179,452.52万元,累计贴息7,687.8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国债0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92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亿元,1年以上定期0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8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5,708.52万元,同比下降6.34%。存款利息937.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770.71万元,国债利息0元,其他0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6,193.66万元,同比增长6.14%。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809.46万元,归集手续费488.7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95.41万元,其他0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9,514.86万元,同比下降19.1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应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187万元;应上交管理费用2,159.22万元;应上缴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68.64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2,051.4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71.5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333.5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5,701.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751.39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人员经费1,166.67万元,公用经费137.57万元,专项经费447.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86.40万元,不良率0.03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333.52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6.37%,非企业单位占73.40%,灵活就业人员占0.2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2.38%,非企业单位占55.42%,灵活就业人员占2.2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14%,租赁住房占3.37%,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2.8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0.4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63.9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96%,比上年末减少1.0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6.5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3.4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1.60%,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8.40%,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2.33%,30岁-40岁(含)占39.91%,40岁-50岁(含)占14.58%,50岁以上占3.1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9.58%,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占20.4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40%,比上年减少4.5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情况。
1.持续加大对缴存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2025年,租赁住房提取13,608笔13,302.2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1.16%,33.13%。
2.持续推行“又提又贷”政策,有效缓解缴存人购房首付资金压力。2025年,缴存人通过“又提又贷”提取公积金27,794.85万元。
3.继续实施优惠政策,让政策红利精准覆盖重点人群。继续实施对新市民、青年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计算倍数为账户余额的25倍(普通缴存职工为20倍);继续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贷款提取优惠政策,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租房自住的,最高贷款额度或租房提取额度上浮20%。2025年,支持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32笔2.34亿元。
(二)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我中心未调整机构及职能。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银行新增黔西农商行、金沙农信社、织金农商行、纳雍农信社、威宁农信社、赫章农商行。
(三)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公布个人业务办事指南,精简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等业务办理环节与材料,实现材料再减、环节再压、时限再短。二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级部署要求,完成8项涉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协同办理。通过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办”等模式推进“跨省通办”,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业务共293件。三是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服务渠道功能,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好办。2025年,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88.43万笔,其中不见面办理86.55万笔(含公积金委扣63.43笔,商贷按月提取1.67万笔),线下业务1.88万笔,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办结率达97.87%。
(四)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加大数据治理力度。持续治理系统存在的身份证号码不完善、房屋建筑面积过大、借款合同编号不完善等数据问题,数据合格率从年初的98.59%提升到98.62%。二是拓宽数据共享渠道。积极与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对接,接入购房备案、个人产权、婚姻情况等多项数据,实现公积金退休提取一件事、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公积金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等业务在政务服务网的协同办理,32项融通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办理。三是保障网络安全。市公积金信息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获批复实施,已进入招投标环节。市公积金信息系统已连续6年通过等保三级测评,连续3年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我中心在贵州省“护网”演习暨第八届贵阳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精英对抗赛中,荣获“安全卫士奖”。
(六)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我中心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5年,我中心管理人员未发生因违规行为被纠正和处理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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