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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 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8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一二三四”和市“一一三四五”总体思路,紧紧围绕解决人民安居问题这一核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人民为宗旨,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奋力开创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新未来作出新贡献,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中长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做好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站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努力提升政务服务的网上办事率。进一步畅通单位信箱、12329 公积金中心便民热线等渠道,确保客户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互联网+监管”系统(贵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等相关行政结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贵州省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及绩效水平。财务收支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报表,持续推进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解读要求,结合市公积金工作实际,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楚易懂、内容充实的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其他机关的询问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2.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应对政务舆情。密切关注涉及经济金融、房地市场、民生民情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实际问题,以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中心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紧扣强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中心要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务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确保中心网站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拓展中心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信息公开专栏和专题页面,确保公开平台标准规范。配合做好“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新媒体“民生百事通”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 1 个主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完善中心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充分使用政务新媒体加强信息传播。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9月底前,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中心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4.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1.加强工作指导。要密切关注公积金系统以及其他机关单位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接受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利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2.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举办的相关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3.狠抓任务落实。根据本年度工作任务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罗晓平任组长,中心副主任胡寒力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重点推进,实行相关内容审议审批制度,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有效、标准规范。保证政务公开流程运行有序、高效平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激励问责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政务公开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工作员工严肃追究责任。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贯彻到位、落地落实。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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