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1 | 周遵莲 | 丁昭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黔(2019)毕节市不动产权第0019352号 | 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招商花园城D区9幢2层5号 | 76.55 | 住宅 |
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周遵莲、丁昭仁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8号后室
联系方式:0857-8337128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