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医保局、省医保事务中心:
为推动《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49号,以下简称《通知》)更好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通知》明确规定,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31个病种的待遇标准就高执行。过渡期内,如患者持9月1日之前的结算票据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 ,待遇标准原则上就高执行。
二、《通知》中规定的“统筹地区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限额。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http://ylbzj.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fwj/sjwj/202107/t20210705_6891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