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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毕节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城片区、高新片区及金海湖片区)》的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及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毕节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城片区、高新片区及金海湖片区)》已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毕节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副主任例会暨第二十三次技术评审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毕节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城片区、高新片区及金海湖片区)》文本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网站公示: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zwgg/

备   注: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意见建议,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反馈到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4室,联系人:喻蓝,联系电话:0857-8318565。


毕节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城片区、高新片区及金海湖片区)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毕节市委市政府“提高中心城区首位度吸引力吸纳力,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要求,深化细化《毕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障中心城区各项城市建设协调有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毕节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城片区、高新片区及金海湖片区)》(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主城片区涉及市东街道、洪山街道、麻园街道等10个街道(乡镇),面积约111.90平方公里。

高新片区涉及柏杨林街道、碧海街道、青龙街道,面积约114.95平方公里

金海湖片区涉及双山镇、梨树镇、竹园乡等,面积约123.95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模

(一)城市用地规模

主城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11.90km2,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7.19km2,协调区面积为74.71 km2。

高新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14.95km2,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21.17km2,协调区面积为93.78 km2。

金海湖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23.95km2,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2.14km2,协调区面积为123.95km2。

(二)人口规模控制

主城片区内规划常住人口51万人,高新片区内规划常住人口12万人,金海湖片区内规划常住人口25万人。

三、综合交通规划

构筑结构合理、功能清晰、通畅顺达的城市道路系统,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具有强大对外辐射能力和对内服务能力的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四、公共服务规划

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网络型的一体化公共中心体系,完善各级公共中心配套设施,规划区内共规划教育设施151处,医疗卫生设施26处,社会福利设施20处。

五、蓝绿空间规划规划

构建以“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为主体,以“社区公园-微型公园(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多层级公园体系。建设“一城山水,百园千姿”的公园城市,打造“群山环抱、绿水穿城、开放共享”的蓝绿开敞空间格局。

六、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保留7处给水设施。

(二)雨水工程:在地势较低区域、城镇排水系统下游规划涝水行泄通道。

(三)污水工程:规划保留8处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增2处污水处理厂,改扩建3座污水处理厂,2处泵站。

(四)电力工程:规划保留1处220kV变电站,13处110kV变电站,规划扩建110kV变电站4座,规划新增10处110kV变电站,2处220kV变电站。

(五)通信工程:规划保留通信端局2座,新增5座通信端局,3座有线电视分前端机房,1座邮政支局。

(六)燃气工程:规划保留1座液化天然气(LNG)综合储配站,新建2座天然气(LNG)储配站;新建高中压调压站5座,加气站2座。

(七)环卫工程:规划保留1处垃圾分拣及转运中心,规划新增2处垃圾分拣及转运中心,新建建筑垃圾处理站1座(含建筑垃圾处理和市政污泥处理功能)。

七、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排涝: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执行。城市雨水管渠重现期按重要地区设置为5-10年一遇,城市内涝防治重现期按50年一遇。

(二)消防工程:规划保留6处一级消防站,规划新建26处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17座、二级普通消防站2座、微型消防站3座、战勤保障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3座。

(三)人防工程:规划设置2处片区级人防指挥中心。

(四)防震减灾工程:规划片区属地震基本烈度6度地区,建筑物最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中小学、基础设施等重要建筑应适当提高设防烈度,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城市灾害避难场所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建设。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划区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规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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