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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职工租房自住公积金提取频次和额度?
发布时间:
2026-03-03
来源信息: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租房提取公积金每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租住商品住房位于县(市、区)中心城区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租住商品住房位于乡镇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3.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金额在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