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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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林业局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或废止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求期内,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未收到意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收到1条意见,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已经发布的禁火令(防火、禁火通告)已失效,无需再宣布失效”。经与毕节市司法局核实,我省未设立规范性文件“因期满而自动失效”的规定,所有文件的废止均需履行法定程序,故不采纳。
相关链接:毕节市林业局公开征求《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或废止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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