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务局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2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求期内,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收到14条意见建议,“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收到3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一、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采纳情况
门户网站收到的14条意见,经毕节市水务局确认,留言内容与本《办法》无关,故未采纳。
二、微信公众号建议采纳情况
建议一:“小于一百人的供水,由政府出资建设设施,由使用范围内的民众维护;一百人以上一万人一下的,政府出资建设,民众以水费的形式缴纳费用,以维持运营维护”。该建议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已有相同规定或明确,故未采纳。
建议二:“管水员用本村村民”。在《办法》中规定:管水员用本村村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故未采纳。
其余1条留言内容,经毕节市水务局确认,与本《办法》无关,故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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