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须知
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电话、地址和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请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以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方便及时与您取得联系,给您解决问题。
为确保您的留言及时通过审核并尽快得到回复,如下事项请注意: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三、如反映问题,请您尽量写清具体时间、地点、当事人,以便您的问题及时得到核实处理。
四、标题请控制在30字以内;正文内容请尽量叙述清晰、简明扼要,1000字内为宜。
五、上传的附件要求为图片文件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六、我们对您留言的内容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统一审核,无法通过审核进行刊发的留言,或留言在不确定是否属实、需要调查落实的情况下,为保护您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以其他形式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七、为确保各领导及时清晰阅读网上民声,请勿重复留言。
八、留言处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时段或如遇节假日,留言将延至工作时段进行审核。
九、不予受理范围内容:
1.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涉及党委、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军队和武警职能的;
3.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信访渠道解决的;
4.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5.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6.反映问题属于110、119、120、122等紧急救助系统受理的;
7.非我市及市级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跨市州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