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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办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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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批 2018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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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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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520000201811300010 |
欧威商城至地区建筑公司之间的清毕北路是一片废墟,废墟内到处断垣残壁、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环境十分恶劣。多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
七星关区 |
土壤,大气,水 |
经核查,“欧威商城至地区建筑公司之间的清毕北路是一片废墟”为毕节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毕路地块开发区域,由毕节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住户自行协商房屋征收和拆除相关事项,项工程的启动时间为2001年,到现在已有17年时间,总拆迁户数为115户,现已成功拆迁约为70多户,还有约为40余户未拆迁,多数住户已搬迁,只有少数几家人与中豪地产之间房屋赔偿事项未谈妥而未搬离。因已经拆迁了的住户的房屋还未全面拆除,以及还在居住的住户的排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年久失修,多处出现爆裂和堵塞现象,导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
是 |
处理情况:市东街道办事处将尽力协商相关部门与住户修缮管道、确保能正常排水排污,将垃圾打扫干净,劝导此处居住市民不乱丢垃圾,爱护卫生,同时建议请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督促毕节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将已征房屋拆除,消除环境污染与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12月7日,群众举报问题已按照方案整改落实。下一步市东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群众环保意识的宣传及卫生监督工作,形成有效监管体制,做好垃圾乱倒的日常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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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520000201811300016 |
曙光镇河溪村桂兴煤矿、下对门煤矿以“复绿工程”、“矿山治理”为名非法露天采煤100万多吨煤;矿井废水直排河溪小河和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危害饮水安全;大面积毁林毁地,破坏生态面积数千亩;非法越界采煤数百亩;该项目未取得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 |
金沙县 |
水,生态,其他污染 |
1.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和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经现场检查,暂未发现新的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发生。 2.桂兴煤矿已委托贵州贵煤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矿区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下对门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矿井废水直排河溪小河;经贵州隆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污水排放口的水质进行检测,相关指标均未超过《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允许排限值。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已停工,施工场地无作业,项目未产生废水。 3.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矿,已由县林业局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完成补植复绿工作;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复绿工程施工范围未占用林地。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有新的林地破坏行为发生。 4.县国土资源局已对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现场未发现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有新的土地破坏。 5.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161号)文件批复,同意组织实施,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486号)文件批复。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因暂时未占用到林地,不需办理林地手续。 |
是 |
1.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和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2.桂兴煤矿已委托贵州贵煤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矿区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 3.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矿,已由县林业局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完成补植复绿工作。 4.县国土资源局已对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 5.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161号)文件批复,同意组织实施,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486号)文件批复。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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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520000201811300015 |
曙光镇河溪村桂兴煤矿、下对门煤矿以“复绿工程”、“矿山治理”为名非法露天采煤100万多吨煤;矿井废水直排河溪小河和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危害饮水安全;大面积毁林毁地,破坏生态面积数千亩;非法越界采煤数百亩;该项目未取得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 |
金沙县 |
水,生态,其他污染 |
1.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和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经现场检查,暂未发现新的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发生。 2.桂兴煤矿已委托贵州贵煤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矿区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下对门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矿井废水直排河溪小河;经贵州隆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污水排放口的水质进行检测,相关指标均未超过《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允许排限值。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已停工,施工场地无作业,项目未产生废水。 3.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矿,已由县林业局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完成补植复绿工作;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复绿工程施工范围未占用林地。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有新的林地破坏行为发生。 4.县国土资源局已对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现场未发现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有新的土地破坏。 5.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161号)文件批复,同意组织实施,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486号)文件批复。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因暂时未占用到林地,不需办理林地手续。 |
是 |
1.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和曙光乡下对门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2.桂兴煤矿已委托贵州贵煤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矿区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 3.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矿,已由县林业局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完成补植复绿工作。 4.县国土资源局已对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 5.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161号)文件批复,同意组织实施,纳雍县曙光乡下对门煤矿矿山复绿项目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毕国土资复[2016]486号)文件批复。桂兴煤矿和下对门煤矿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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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520000201811300012 |
1、安底镇新安社区饮用水源地是长坝镇文家桥水库,但文家桥水库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黄泥小学的生活污水及粪水直接排文家桥水库,污染水源。2、长坝镇店民村正大集团养殖厂的粪水直排文家桥水库。 |
金沙县 |
水 |
经调查:一、水库周边农户及学校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 二、养殖场未发现养殖粪便直排现象。 |
是 |
一、学校及农户污水排放拟采取应急和长效两种方式集合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方案中; 二、水务局加强水库周边巡查管理; 三、养殖场污水排放问题由农牧局进一步核实并牵头整改。 四、目前已经安排博润公司进场,已经完成污水设施选址,正在开展地形图测量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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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520000201811300016 |
滨河路博泰丽景水湾小区与同心公园相邻处的同心公园围墙下有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市容环境。 |
七星关区 |
土壤 |
经核查,丽景水湾小区6号楼后面有建筑垃圾,且覆盖物已全部破损,围墙后面有装修垃圾。 |
是 |
处理意见:1、围墙后的装修垃圾是丽景水湾小区住户装修产生的,由丽景水湾物业管理公司在12月4日前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为德城房开拆迁时遗留下的,现该宗土地已与政府置换,由天河城建投资公司配合于12月4日前清除。 整改情况:1、丽景水湾物业管理公司已于12月4日前将围墙后的装修垃圾清运完毕。2、天河城建投资公司已于12月4日前将德城房开拆迁时遗留下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将覆盖物重新铺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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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520000201811300018 |
沙土镇光明社区的冶炼厂附近的大洞被当地村民罗明聪填平用于开设砖厂,雨季污水无法排放,冲入村民家中,存在安全隐患。 |
金沙县 |
水 |
经调查:一、罗明聪、罗明娅、黄光会为母子三人,目前在沙土镇光明社区光明路(沙中二小区路口往烟叶站方向约100米)经营零煤售卖厂、砖厂各一个; 二、罗明聪于2018年3月在原光明路排水沟旁及排水洞(大洞)周围修建了围墙,对围墙内原排水沟及排水洞作了硬化,硬化前该排水沟已弃用多年; 三、信访反映的排水洞位于售煤厂后院坝内,距光明路人行道约50米,由一条排水沟与光明路相连,沟长约50米,售煤厂围墙内沟长约20米,围墙外经肖家房后、李世奇房后与光明路相连,交汇口位于李世奇户旁边,现场围墙外原排水沟已被杂物填满; 四、2012年以前雨污主要向此沟排入,2012年政府修建排污系统时将该路段污水向街道两边分流并将该交汇口封堵,此后雨污统一流向污水处理厂。 五、现场询问李世奇、罗祖金、罗明聪、向光菊、任安富等居民,光明路排污系统改造后至今无雨污排入原排水沟,也无雨污冲入周围居民家中及雨污无法排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事件。 |
是 |
一、为避免暴雨灾害,在原排水洞口处修建一个排水口。 二、排水口开挖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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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520000201811300022 |
野马川镇华石板水库附近的碧海山庄的污水乱排。 |
赫章县 |
水 |
经查:碧海山庄位于平山镇华石板水库旁,占用水库库区和平山林场地盘修建的,是一家餐饮山庄,日常产生的清洗蔬菜、肉类生活污水,冲洗地板、鸡舍、洗漱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滑石板水库。投诉内容属实。 |
是 |
建议县直有关部门牵头,平山镇配合,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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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520000201811300039 |
燕子口镇沓苏村公路边的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流到马路上,产生刺鼻异味。 |
七星关区 |
大气,水 |
经查,破损的污水管道为生态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因位于路面上,被重车碾压破损,导致污水流出。 |
是 |
处理意见:由生态公司修复破损的污水管道,并对沿线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及时处理排查出的管道破损等问题,在2018年12月5日前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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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520000201811300036 |
源村乡石板村重源煤矿开采煤石时产生的污水无组织排放到附近居民农田内,污染农田;噪音污染;粉尘污染。 |
金沙县 |
大气,水,生态,噪音,土壤 |
经调查:一、基本情况 重源煤矿位于金沙县源村镇石板村与石刘村交界处,是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的建设矿井。井下布置有:水仓(岩巷)、消防材料库掘进(岩巷)、4个掘进工作面。 二、反映的关于“污水无组织排放到附近村民的农田内污染问题” 1、该矿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中;2、该矿井下产生的废水直接抽到矿办公楼后的水池内沉淀后用于工业广场及井下防尘,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均有临时生活污水处理池;3、调查人员到煤矿下方附近农田查看,未发现煤矿产生的污水直接进入农田,但公路旁土地上有少许淤泥及粉尘; 三、反映的关于“粉尘污染问题” 1、该矿工业广场有部分工程煤未进行拉网覆盖,存在一定粉尘污染。 2、该矿由于工业广场扩建拟将源村到湾子公路重源煤矿厂段改建,已获交通局批复,该段公路改造作工业广场使用,煤矿将部分矸石填入目前道路上,有一定淤泥及粉尘。 四、信访人反映噪音污染问题 环保局监测站已到煤矿噪声进行监测。 |
是 |
一、针对该矿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县环保局依法行查处; 二、要求该矿对公路旁土地上的淤泥及粉尘进行清理,同时加大道路清扫及洒水; 三、要求该矿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改道工作未完成之前道路畅通,确保淤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四、经环保局监测,该矿周边敏感点夜间噪声超标2.1dB; 五、要求该矿立即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环保局、工能局备案后进行整改。 六、重源煤矿工业广场安设了5个炮雾机,现已回填工业广场200立方米,硬化了部分工业广场,正在对工业广场下方道路进行清理,工业广场工程煤已转运到洗煤厂;污水处理池已浇灌完,污水处理系统蓄水池正在开挖基础,支模已完成;正在对皮带运输设备进行改进,机头处砌筑实体隔声墙,皮带运输机头处砌筑实体隔声墙已完工;已加大路面清扫力度,每天安排两人对路面洒水降尘、清理浮渣污泥等。
七、工能局已编制整改方案。 八、县环保局对该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责改字〔2018〕42号),12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环责改字〔2018〕47号),告知拟处罚捌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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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520000201811300047 |
回归煤矿的噪音问题和粉尘问题没有整改完成,但已经结案。 |
金沙县 |
噪音,大气,生态 |
经调查:一、目前我县收到转办的关于回归煤矿污染环境案件共5起,编号分别为: D520000201811050047、D520000201811260041、D520000201811290037、D520000201811290075、D520000201811300047,办理情况如下: 二、案件处置 1. D520000201811050047中反映问题目前已对该矿依法处置,并制定了整改方案,该矿正按批准的整改方案有序进行,根据办结条件及标准,已申报办结; 2.其余3件均按正常程序经调查核实后正在编制整改方案中; 3.本次举报1件,涉及该矿噪音、粉尘问题正按方案整改中; 三、以上案件虽有1件申报办结,但并没有报整改完成,现正由各部门督促该矿继续整改。 |
是 |
一、针对该矿主要通风机存在噪音超标扰民的问题,要求煤矿加强整改力度,确保在11月30前能整改达标,彻底消除隐患,回归煤矿已向环保局申请延期至12月8日。 二、针对煤矿粉尘污染问题,一要依托现有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切实保障降尘设施设备的运行和降尘效果。二要加快彩钢棚搭建,力争早日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达到防尘目的。 三、厂家正在对回归煤矿风机进行调修,已对风机调修完毕,正在建隔音棚,隔音棚修建完毕,第三方资质单位于2018年12月4日到矿进行噪声监测; 四、工业广场工彩钢棚施工已立柱十四棵,正在制作顶架。 五、木材加工及机修车间隔音材料已采购完毕,准备施工,已制定木材加工车间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13:00-17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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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520000201811300041 |
源村镇石板村和石刘村交界处的重源煤矿将采煤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周围的农田里;将废煤渣倒入乡村道路上,下雨时路面泥泞严重,晴天产生扬尘污染;煤矿的风机运行时,噪音扰民。 |
金沙县 |
大气,土壤,水,噪音,生态 |
经调查:一、基本情况 重源煤矿位于金沙县源村镇石板村与石刘村交界处,是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的建设矿井。井下布置有:水仓(岩巷)、消防材料库掘进(岩巷)、4个掘进工作面。 二、反映的关于“污水无组织排放到附近村民的农田内污染问题” 1、该矿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中;2、该矿井下产生的废水直接抽到矿办公楼后的水池内沉淀后用于工业广场及井下防尘,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均有临时生活污水处理池;3、调查人员到煤矿下方附近农田查看,未发现煤矿产生的污水直接进入农田,但公路旁土地上有少许淤泥及粉尘; 三、反映的关于“粉尘污染问题” 1、重源煤矿工业广场有部分工程煤未进行拉网覆盖,存在一定粉尘污染。 四、反映的关于“废煤渣倒入乡村道路上污染问题” 1、重源煤矿由于工业广场扩建拟将源村到湾子公路重源煤矿厂段改建,已获交通局批复,该段公路改造作工业广场使用,煤矿将部分矸石填入目前道路上,有一定淤泥及粉尘。 五、信访人反映噪音污染问题 环保局监测站已到煤矿噪声进行监测。 |
是 |
一、针对该矿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县环保局依法行查处; 二、要求该矿对公路旁土地上的淤泥及粉尘进行清理,同时加大道路清扫及洒水; 三、要求该矿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改道工作未完成之前道路畅通,确保淤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四、经环保局监测,该矿周边敏感点夜间噪声超标2.1dB; 五、要求该矿立即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环保局、工能局备案后进行整改。 六、重源煤矿工业广场安设了5个炮雾机,现已回填工业广场200立方米,硬化了部分工业广场,正在对工业广场下方道路进行清理,工业广场工程煤已转运到洗煤厂;污水处理池已浇灌完,污水处理系统蓄水池正在开挖基础,支模已完成;正在对皮带运输设备进行改进,机头处砌筑实体隔声墙,皮带运输机头处砌筑实体隔声墙已完工;已加大路面清扫力度,每天安排两人对路面洒水降尘、清理浮渣污泥等。
七、工能局已编制整改方案。 八、县环保局对该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责改字〔2018〕42号),12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环责改字〔2018〕47号),告知拟处罚捌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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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520000201811300015 |
滨河西路丽景水湾小区6号楼后面的围墙里面有露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
七星关区 |
土壤 |
经核查,D520000201811300016,D520000201811300015举报问题相同。丽景水湾小区6号楼后面有建筑垃圾,且覆盖物已全部破损,围墙后面有装修垃圾。 |
是 |
处理意见:1、围墙后的装修垃圾是丽景水湾小区住户装修产生的,由丽景水湾物业管理公司在12月4日前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为德城房开拆迁时遗留下的,现该宗土地已与政府置换,由天河城建投资公司配合于12月4日前清除。 整改情况:1、丽景水湾物业管理公司已于12月4日前将围墙后的装修垃圾清运完毕。2、天河城建投资公司已于12月4日前将德城房开拆迁时遗留下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将覆盖物重新铺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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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520000201811300002 |
村民罗明娅、罗明聪和黄光会的砖厂和煤坝堵塞沙土镇光明社区光明路的排水洞(名叫大洞),涨洪水时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
金沙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一、罗明聪、罗明娅、黄光会为母子三人,目前在沙土镇光明社区光明路(沙中二小区路口往烟叶站方向约100米)经营零煤售卖厂、砖厂各一个; 二、罗明聪于2018年3月在原光明路排水沟旁及排水洞(大洞)周围修建了围墙,对围墙内原排水沟及排水洞作了硬化,硬化前该排水沟已弃用多年; 三、信访反映的排水洞位于售煤厂后院坝内,距光明路人行道约50米,由一条排水沟与光明路相连,沟长约50米,售煤厂围墙内沟长约20米,围墙外经肖家房后、李世奇房后与光明路相连,交汇口位于李世奇户旁边,现场围墙外原排水沟已被杂物填满; 四、2012年以前雨污主要向此沟排入,2012年政府修建排污系统时将该路段污水向街道两边分流并将该交汇口封堵,此后雨污统一流向污水处理厂。 五、现场询问李世奇、罗祖金、罗明聪、向光菊、任安富等居民,光明路排污系统改造后至今无雨污排入原排水沟,也无雨污冲入周围居民家中及雨污无法排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事件。 |
是 |
一、为避免暴雨灾害,在原排水洞口处修建一个排水口。 二、排水口开挖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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