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史志办关于购买会计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毕节市史志办拟购买会计服务,欢迎具备资质的企业参与。
一、购买会计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期满自然终止。
二、会计服务内容
1.原始凭证审核、整理与粘贴、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
2.会计凭证编制与账簿登记;
3.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编制;
4.纳税申报表编制与电子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
5.年初预算及预算调整;
6.人事工资审核、决算编报、决算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固定资产账目管理;
7.购买单位要求的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临时工作。
三、服务标准
1.所有账务处理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法规;
2.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3.纳税申报不晚于法定截止期限前5日;
4.差错率(以税务或审计调整为准)≤1%。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选派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服务费限价及中选方确定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每月3200元。公告截止期满后,由采购工作小组审核报价方资质,符合条件的,按照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选的原则(若报价相同,在同等条件下,则最先递交报价函的意向单位中选),确定中选方。
六、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中选方每月向毕节市史志办提供发票等凭据,由毕节市史志办按月支付。
七、其他事项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2.报价方式:意向单位请于公告时间内将报价函书面递交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3楼西305室。
3.联系方式:文才 18785999883,0857—8638300。
毕节市史志办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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