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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登记

1.服务内容:为有职业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或企业登记个人或企业基本情况、计划参加培训工种(职业)、培训时间等内容。

2.服务对象:公民、企业。

3.提供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请人学历或企业职工学历复印件;(3)申请人或企业经办人联系方式。

4.服务流程: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待并询问劳动者或企业需求,登记基本信息、培训需求。申请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由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参加市场化培训的,由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辖区社会化培训工作实际推荐培训机构。

5.服务时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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