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对象: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劳动者。
2.服务内容:申请人申领《就业创业证》,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和失业保险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
3.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服务流程:(1)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核实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该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贵州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结后办事人到窗口递交申请办结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当场发放证件;(2)办理机构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
5.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63841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邮箱:bjxs555@163.com
黔ICP备05002319号
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021号
网站标识码: 5205000011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