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9 10:09
打印 关闭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以及相应证据。证据类型可以是证人证言、现场照片,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证据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0857-8638410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邮箱:bjxs555@163.com
黔ICP备05002319号 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021号 网站标识码: 5205000011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