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对持有“优才卡”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实际业绩、成果、学术技术水平等,不受任职年限和岗位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审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准入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不纳入本服务内容的职称评审范围。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对照评审条件,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职称评聘申请,并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对申报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业绩贡献、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后在单位进行公示,填写按岗推荐表并注明持有“优才卡”。按程序将推荐所需材料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推荐上报至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流转报送。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符合推荐要求的,通过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流转,报送至人社部门。
4.推荐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系列(专业)具体情况,推荐至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应对照职称评审条件,在职称评审系统提交详细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个人“优才卡”;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业务工作总结;继续教育情况材料;学历资历、现任职资格、聘任情况、准入资格等基本情况材料;年度考核表、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任职履职情况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成果材料;其他能体现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贡献的材料;申报人认为有必要上传的其他材料等。
2.单位应根据工作要求,在职称评审系统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书面考核推荐意见;按岗推荐表(注明持有“优才卡”);公示情况表;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单位推荐承诺书;单位认为有必要上传的其他资料等。
四、办结时限
由毕节市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每年同社会化评审工作同步开展。推荐到省级评委会评审的,按省级有关单位的规定进行评审。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服务专员及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汪明群,0857-8222283。
3.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857-84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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