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参加或接续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2.高层次人才或其配偶、适龄未就业子女需要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市直、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2.高层次人才或其配偶、适龄未就业子女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由高层次人才或其配偶、适龄未就业子女向户籍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的县(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办理所需材料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市直、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并按要求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
2.高层次人才或其配偶、适龄未就业子女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居住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市直及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服务专员及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征缴科聂燕群,0857-8296148。
3.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857-84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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