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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置汽车优惠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属于回国服务人员的,以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属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的,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购买车辆后,持相关资料到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办理所需材料

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优才卡”。

2.纳税人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3.车辆合格证明:

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4.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1)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四、办结时限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开辟绿色通道。符合免税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免税事宜。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部门:引进人才所在市、县级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

2.服务专员及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货劳科蔡道平,0857-8292833。

3.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857-84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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