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毕节市群众信访举报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交办时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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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20210326001 | 金沙县沙土镇敦化社区(沙土镇第三小学附近)居民周边有一户人家散养七、八头猪,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 金沙县 | 大气污染 | 1.该养殖户现场检查时,有圈舍2间,约15㎡,共养殖生猪8头, 2.养殖户建设有一个粪污收集池,约5m³。 3.圈舍所在地有住户3户,圈舍有臭味。 |
是 | 现场整改:1.及时清运粪污还土。 2.及时清洗圈舍并做好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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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0210326002 | 金沙县大田乡大田村高家寨云海煤矿占用林地堆渣,倒渣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该渣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 金沙县 | 固体废物;大气污染;水污染 | 1.金沙县大田乡大田村高家寨云海煤矿占用林地7279平方米。 2.现场核查时未见该矿倒渣作业,但该堆场已堆放的矸石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措施。 3.该矿渣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饮用水水源无影响。 |
是 | 1.占用林地问题由金沙县林业局依法处理。 2.粉尘污染问题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依法处理。 3.再次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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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0210326003 | 黔西县洪水镇解放村新沟组蔡家湾快活林烙锅店旁居民住所附近有村委会倾倒的垃圾,数量较多,影响生活。 | 黔西县 | 其它污染 | 经现场核实,该点是2010年打造柳岸水乡旅游景点规划的临时垃圾堆放点,约25吨。 | 是 | 对垃圾进行清理。 | ||
4 | D20210326004 | 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南山社区拓海中央公园往南山碧桂园方向500米处快好捷洗车店旁堆放有大量废弃输液瓶。 | 七星关区 | 固体废物 | 经核实:交办案件中大量输液瓶是七星关区川西塑料厂回收堆放,该厂于2014年7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旧、盐水瓶、注射器回收。该厂现场堆放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是2020年以前收购的,大约有2吨。七星关区川西塑料厂于2018年6月1日与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9月15日与七星关洪南医院分别签订了《非危险医用塑料回收合同》,回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调查人员分别到两家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医院建立了内部交接台账,和川西塑料厂有交接记录。 |
是 | 整改情况具体如下:1.七星关区川西塑料厂堆放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已于3月29日前交由贵州毕马威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对七星关区医疗机构开展执法监管,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将产生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及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依法得到规范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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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0210326005 | 纳雍县乐治镇大银村麻窝前组史洪宣养猪场粪渣粪水乱排乱放,污染周边环境。 | 纳雍县 | 水污染 | 经核实,乐治镇大营村麻窝田组史洪宣养殖生猪8头,产生的粪便、污水存在直排现象。 | 是 | 整改情况具体如下:1.乐治镇大营村委会责令史洪宣将排到圈舍周围沟渠内的粪渣、污水清理干净,消毒除臭,并长期保持圈舍周围环境卫生。目前粪污清理进度为50%,正在治理中。2.责令史洪宣立即修建化粪池,养殖产生的粪便进行干湿分离,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还田还土。 | ||
6 | D20210326007 | 七星关区洪山街道环南社区关门山隧道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部分商铺污水未进入市政管网,直接排隧道下方臭水沟,臭味难闻。 | 七星关区 | 水污染 | 经核实:环南村该处总共有居民70户左右,商铺70左右个,该处居民和商铺因地势较低,不能就近进入市政管网。 | 是 | 整改情况具体如下:该区域已经纳入我区今年地下管网实施范畴,目前有《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七星府办通[2020]188号),目前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 ||
7 | D20210326009 | 织金县马场乡中心村小龙井组营脚煤矿和马场乡营上村大屋基组凹河煤矿黑色污水夜间排入凹河,造成凹河水质污染。 | 织金县 | 水污染 | 1.营脚煤矿至2019年8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现场未见污水直排的情况; 2.凹河煤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现场未见污水直排的情况。 3.经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前期对东风库区凹河段进行排查时发现水体颜色呈“酱油色”,具体原因不明。3月24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凹河水质进行取样分析,目前还未出具分析报告。 |
是 | 1.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凹河水质、营脚煤矿和凹河煤矿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2.已责令营脚煤矿和凹河煤矿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由马场镇人民政府对凹河周边4个村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家乐进行全面排查。 4.由马场镇人民政府对凹河周边“万亩樱花园”施用化肥、农药情况进行排查汇总。 5.已商请毕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凹河水体异常断面开展水质监测。 6.待上述监测报告和核查情况出具后,再行具体制定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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