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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毕节考区)考察公告(第四批)

根据《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毕节考区第四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毕节考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毕节市公务员局 0857-8319191

附件: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毕节考区)考察对象名单(第四批).xls

毕节市公务员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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