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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史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毕府任〔2026〕1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史剑东同志正式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8月起算;

陈  娟同志正式任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411月起计算;

邱  旭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9月起算。

张敏灵同志挂任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  方同志挂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2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614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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