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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其他事项,请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邮编:551700,电话:0857-86384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373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222条,其中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6件、市政府会议信息37条、政府公报3期、财政预决算信息439条;发布解读材料33篇、图解12篇、音视频解读5篇,H5解读4篇;多渠道搭建互动窗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57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11件,已按程序办结108件,其余3件结转至2025年办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3件,结果维持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守牢发布信息审核关,完善信息发布形式,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并印发《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在“中国·贵州”APP上线之际,完成毕节市节点各页面移动端适配、内容信息保障、政策文件“智能打标”等工作,为构建数字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一端两微”政务新媒体矩阵,形成多路径、多渠道的信息传播体系,2024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0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561条、微博发布信息156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测,指定专人专岗负责运维和监管工作,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监督。全年发布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情况4期,主动曝光问题网站7个;在全省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中,毕节市四个季度合格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3

1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0 1 0 0 0 0 1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9 1 0 0 0 0 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7 1 0 0 0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为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有差距、政策解读缺乏时效性、网络舆情监管不到位。

下步工作中,一是回应社会关切,统筹主动公开信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统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督促公开主体单位及时修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对于多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研判后可以公开的,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减少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和答复。二是吃透上情,做好政务信息解读工作。全方位做好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方针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公开主体落实“三同步”要求,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正文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解读材料,为公众提供简明管用的政策解读。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安全保障。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优化展现、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责任,力求将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与舆论引导平台。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迅速督促整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错误、链接失效、链接错链等问题,维护政府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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