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 多云 28℃~19℃
无障碍
关怀版
登录个人中心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7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22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毕节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整理及归纳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在官方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将相关通知和公告等信息依法依规对外公开。2024年,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405条(部门动态信息178篇、行业动态信息97篇、通知公告信息130篇)),在微信公众号“毕节农事”发布信息229期,发布文章数589篇;新浪微博“毕节农事”发布信息245篇。发布信息涵盖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政策法规、行业动态、部门文件、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工作流程。2024年,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流程,规范答复办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年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条,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及时更新我局2024年内设及直属机构的调整情况。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分类合理,杜绝错链、断链及内容混杂现象,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定期巡检,确保内容安全、运行稳定,杜绝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发布内容符合政策导向,传播正能量。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毕节农事”共发布信息229期,文章589篇;新浪微博“毕节农事”发布信息245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动态450篇,其中部门动态信息178篇、行业动态信息97篇、通知公告信息130篇。

(五)监督保障。结合本单位行政职能,我局及时、主动更新了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工作动态等,并公布了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相关信息,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限制了信息的广泛传播。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二是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农业信息动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