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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特公布2016年度毕节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bijie.gov.cn)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毕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邮编:551700,电话:0857-8638410)。

一、概述

2016年,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我市于2016年9月5日制定印发了《毕节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毕府通〔2016〕15号),《毕节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构、遵循原则、管理方式、相关要求作出了规定,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明确,对行政权力事项及相应责任事项的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等动态调整的依据、情形、时限、步骤、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16年,市直部门行政许可244项、行政处罚4919项、行政强制247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检查124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奖励45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类336项,共5953项进行了公开。

 二是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方面。下发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6〕103号),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行了安排,公开了《毕节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和市政府预决算其它相关信息10条,县区政府预决算报告10条,市直76家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54条,2015年市直部门预决算补充公开信息73条。

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公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情况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和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70条、采购公示及文件信息400条、中标公告信息243条、采购目录1条、采购标准1条。

四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批准、项目实施、项目介绍等方面信息50余条。

五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围绕扶贫、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公开了扶贫信息96条、教育信息49条、医疗信息39条、促进就业信息31条、社会保障信息33条、社会救助信息31条。

六是环境保护信息方面。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建立了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发布、水源水质信息每月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每季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时发布等环保信息发布制度。共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28条。

七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重点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验等信息公开。共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55条。

八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推动社会团体和民办企业单位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保障基础。2016年8月1日,下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毕府办函〔2016〕53号),调整充实了毕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实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工作局面,健全了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7月25日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毕府发〔2016〕7号),围绕深入推进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提出全面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正面清单及年度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工作,为我市下一步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各地各部门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和配套制度措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三是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带头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在公文发文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栏目,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说明理由,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处长作业务工作培训;各地各部门通过授课、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将信息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全市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95次,培训人员4146人次。

(三)抓好载体建设,构建多元公开体系。

着力构建政府门户网站群、站群信息公开系统、毕节市法治政府云平台、微信微博新媒体整合发展应用的多渠道公开平台系统,形成了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政府公报、政府微博、微信、惠民明白卡、政务公开栏等为辅助手段的多元化公开载体。一是根据省电子政务云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集约、节约建设的原则,坚持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对外服务的统一出口,我市按照“互联网+公众服务”理念,精准规范设置栏目,集约优化系统数据,构建了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市直42个部门为子站的站群系统,进一步清理、疏导、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基本实现市政府各部门互联网网站数据整合管理应用。2016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及市直部门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7786条,平均每日更新240余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应用。打通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数据通道,在各部门子站管理系统内整合子站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上报等系统,实现一帐号登陆,多平台办公。三是构建毕节市法治政府云平台,创新渠道、合力共建,以法治政府云平台为支撑,集聚市、县、乡政府职能、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政务信息全方位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加大辅助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毕节市政府网”微信微博的推广使用力度,2016年,“毕节市政府网”微信微博平台共发布信息3500余条,全市各级各部门微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90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微博、惠民“明白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450条,其中各区县(自治县)政府189664条,市级部门87786条。

 

(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2016年,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8131条。其中:其中各区县(自治县)政府162575条,市级部门75556条。

 

(二)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58条。市、县《政府公报》通过多种渠道免费向公众赠阅,同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电子版文档,方便公众查阅。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共召开34次新闻发布会,开展在线访谈24次,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回应公众643次,通过政民互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28次。

(四)惠民政策明白卡公开情况。

在2015年“惠民政策明白卡”基础上,新增林业、文化、财政、教育、农业、工商、民政等7个领域33项惠民政策,构建了22类59项的2016版“惠民政策明白卡”。除要求各县区及时印发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毕节市惠民政策明白卡(2016年版)”专题栏目,并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微博同步发布。

(五)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情况。

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了重要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解读、电视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运用图解、图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解读途径、拓展解读形式。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159条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34家单位348项办事指南,各项办事指南都包含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机构、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及依据、注意事项等10多项要素;公开企业办事栏目公开栏目18类,事项276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对我市对近年来受理的公开申请进行了清理,重新建立登记、审核、回执、答复、归档管理等规范程序,要求市直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启用各单位信息公开专用印章。在2016年下发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2016年收件198件,其中市级收件120件,县区78件,申请件均已办结。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全市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1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上级党委、政府开展公开工作的热情较高,工作部署得也比较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政务和村务公开的呼声也比较高,但部分县、乡(镇)单位、部门、村对开展政务、村务公开认识不足,行动不快,且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只限于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开,群众知晓面不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部分县(区)和单位公开的内容空洞,避重就轻。存在重事权公开,轻财权、物权、人权监督公开的现象,有些单位在固定公开栏和单位网页上公开的内容仅是些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事项,而对重要人事安排、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还在存在应付公开的现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尚待进一步深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不够完善。部分县(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县电子政务办负责,但没有专门人员编制或编制被占用,推进工作时“名不正、言不顺”,人员都是工作来了临时编凑,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工作开展难、推动难。

 

2017年,我市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解决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结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在我市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工开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村务公开,制定完善村级政务公开正面清单。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常态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三)丰富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便于老百姓知晓的原则,广泛应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惠民明白卡、微信微博、APP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满足各受众群体的需要。按照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要求,梳理制定年度和各阶段的公开内容要点,切实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成效。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我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加强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建立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主,通报评议等其他方式为辅的综合性督促检查体系,加强对县(区)、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探索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使监督关口前移,将监督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附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745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9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10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5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813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8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0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61350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0

      1.人大代表建议

141

      2.政协提案

1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22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15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4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46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198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90

      4.信函申请数

103

(二)申请办结数

198

      1.按时办结数

175

      2.延期办结数

23

(三)申请答复数

19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4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7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0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4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3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59

      2.兼职人数

48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9.9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3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146

 单位负责人:龙盛君         审核人:肖东              填报人:陈晓

 联系电话:  0857-8638410                           填报日期: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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