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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134797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8-17
  • 文  号:
  • 毕府办函〔2022〕8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毕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毕府办函〔2022〕83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毕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毕府办函〔2022〕83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细则》(黔河湖长办〔20225号)精神,“毕节市河长办公室”更名为“毕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刻制并启用“毕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章一枚。原“毕节市河长制办公室”印章作废。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启用印章(印模)

附件2

废止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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