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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616871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 文  号:
  • 毕府复〔2025〕7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毕府复〔2025〕76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毕府复〔2025〕76号)

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七星府呈〔2025〕136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区朱昌镇朱昌社区,杨家湾镇杨家湾社区、大埂子村,野角乡元华村的集体农用地20.2510公顷(耕地0.1854公顷、园地15.5073公顷、林地3.4621公顷、其他农用地1.0962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23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58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544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4857公顷。

二、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应依法办理使用林草手续后方可建设。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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