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阮友恒同志任毕节市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翟 刚同志任毕节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毕节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 华同志任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 英同志任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毕节师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永芬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 戬同志正式任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毕节市大中型灌区管理处)处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4月起计算。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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