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治国同志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胡 超同志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李 政同志任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 骁同志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管庆军同志任毕节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超同志任毕节市地方海事局(毕节市航务管理处)局长(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宇翔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 铭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敬东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李 光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安 刚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地方海事局(毕节市航务管理处)局长(处长)职务。
杨天明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任正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5月起计算;
李 鹏同志正式任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王纯泉同志正式任毕节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鹏、王纯泉2名同志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5月起计算。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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