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毕节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暨消防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升全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解决新时期毕节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毕节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主要从总体原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消防工作职责,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责任落实等方面,明确了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措施要求。
《办法》细化了县、乡两级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政府及派出机关的消防安全职责,规定了行政审批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的职责,建立起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将公共停车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专职消防队建设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指导群众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回应群众对消防工作需求。
从发布会上,记者还获悉,消防领域作为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十二个重点领域之一,市消安委下发了《全市消防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4个大项、22个小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行业部门两个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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