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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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1]43号)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6年毕节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征求意见电话和邮箱。
电话:0857-8236018 邮箱:954578816@qq.com
附件:
2026年毕节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征求意见).xlsx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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